汽车买卖的税率是16%;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则为3%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》第二条税率:(一)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,除本条第二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另有规定外,税率为17%。(二)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服务,销售不动产,转让土地使用权,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,税率为11%:1.粮食等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、食用盐;2.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二甲醚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;3.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;4.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;5.规定的其他货物。(三)纳税人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,除本条第一项、第二项、第五项另有规定外,税率为6%。(四)纳税人出口货物,税率为零;但是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(五)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、无形资产,税率为零。税率的调整,由决定。《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》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,原适用17%和11%税率的,税率分别调整为16%、10%。那么与此相关的规定还有哪些呢?《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第三条 《机动车》的有关内容及含义是:“机打代码”应与“代码”一致,“机打号码”应与“号码”一致;“机器编号”指税控器具的编号;“税控码”指由税控器具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;“身份证号码”指购车人身份证号码;“组织机构代码”指由质检(技术监督)部门颁发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;“进口证明书号”指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号码;“商检单号”指商检局进口机动车车辆随车检验单号码;“车辆识别代号”指表示机动车身份识别的统一代码(即“VIN”);“价税合计”指含税(含)车价;“纳税人识别号、账号、地址、开户银行”指销货单位所属信息;“税率或征收率”指税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税率或征收率;“税额”指按照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出的税额,供按规定符合进项抵扣条件的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时使用;“不含税价”指不含的车价,供税务机关计算进项抵扣税额和车辆购置税时使用,保留2位小数;“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”指销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;“吨位”指货车核定载质量;“限乘人数”指轿车和货车限定的乘座人数。税额和不含税价计算公式:税额=价税合计-不含税价不含税价=价税合计÷(1+税率或征收率)以上是关于汽车买卖的是多少个点的法律知识,您学会了吗?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